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第二次心理普查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总体状况,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质量,进而为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供借鉴。学校心理中心将开展2023级新生第二次心理普查工作,请各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配合组织实施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普查对象:2023级全日制在校生(本科生、研究生均包含)。

普查方法:使用心理中心提供的网络调查链接或二维码在线答题。请各学院负责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将“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”链接或二维码发至学生。本问卷预计可以在5分钟内完成,建议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,利用班会时间,组织学生统一作答。

普查督导:由学校心理中心担任,联系电话:81353247

具体负责人:王佳玺

联系电话:81353247


普查周期:2023年11月20日-2023年11月26日。请各学院根据班会时间,自行安排组织学生进行普查。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,建议组织学生错峰登陆填写。


特别说明:

1.登录问卷平台后请务必一次性完成,不可重复作答。

2.提示学生登陆后正确填报个人信息。

3.如个别学生无法通过网络进行测评,可由学院统计数量后来心理中心领取纸质版测评问卷。


请各学院务必要求学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。


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中心

2023年11月1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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